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已建五氯化磷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發布時間:2025-04-07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已建五氯化磷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 ||
簡介: | |||
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22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樂平工業園,建設地址位于工業十九路南側,注冊資本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彬路。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研發,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 |||
安全評估項目組長: | 王 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估報告編制人: | 王 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 冠 | ||
參與評估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鄭強、黃香港、王書杰、黃伯揚、謝寒梅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估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鄭強、王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4.10.19-2025.4.7;主要任務: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編制 | ||
評估報告: | |||
9.1評估小結 1. 通過上述重大危險源辨識及分級過程,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得出結論如下:202液氯倉庫單元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201綜合罐區黃磷罐組單元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107甲類車間單元、201綜合罐區三氯化磷罐組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 該公司重大危險源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腐蝕,一般危險因素為: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和淹溺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為噪聲與振動、高溫、低溫、粉塵均。 3.根據個人風險計算,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最大為648m(東側);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最大為125m(東側)。從圖上可知,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相應的防護目標。 根據社會風險計算,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社會風險等值線在容許范圍內。 4.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技術規范》等的要求。 5.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建立了應急救援體系,制定了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9.2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屬可接受范圍。 | |||
提交時間: | 2025.4.7 | ||
現場影像資料 |
江西輔力新能源材料技術有限公司已建五氯化磷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終稿已排) (1).pdf